20多歲還沒結婚,不是能不能要壓歲錢,而是該不該給壓歲錢。
在我們這里20多歲的很少沒有結婚的。對于過年給壓歲錢還是有“不成文”的規(guī)定,只要沒有結婚的,只要父母健在的,在父母面前仍然是個“沒長大”的孩子。于是年30晚上父母還是或多或少會給“大孩子”壓歲錢的。
不過,這個壓歲錢是父母為了保持“壓歲”的本身含義,以祈求來年福旺、財旺、婚姻旺,且要絕對地“互換”,即父母給兒子一、二十元表示個心意,而兒子可要十倍甚至更多地給父母“孝敬錢”。
再說了,20多歲還沒娶上媳婦的就已經是大問題了,弄不好還得打光棍。父母給的這壓歲錢其實也有一定的警示作用,也就是“催婚”的意思吧!雖沒結婚的都早已不要壓歲錢了,可父母的心意難卻,也就“免為其難”了。